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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紧急医疗救援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2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朝编【2008】50号《关于增加区紧急医疗救援中心人员编制的批复》,结合区域医疗急救事业的管理工作要求,重新核定区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的主要职责为: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工作;负责政府大型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负责辖区院前急救网络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市民的日常医疗救治和急救知识普及、技能培训工作;负责开展相关的课题调研和队伍培训演练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紧急医疗救援中心部门行政编制 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79人,实际39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6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5,240.888251万元,比上年增加1,458.656804万元,增长38.5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024.576746万元,比上年增加1,325.317582万元,增长35.8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42.97674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6.3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181.6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61%。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107.925246万元,比上年增加1,424.832242万元,增长38.69%,其中:基本支出2,486.96424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8.69%;项目支出2,620.96100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1.3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66.9612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6%;教育支出15.29244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2 %;科学技术支出16.8726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5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66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2153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28%;卫生健康支出4,504.92082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4.5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3.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000000万元,增长100%。其中:

“人力资源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3.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00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人才工作研究。

2、“教育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5.29244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5.292442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教育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5.29244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5.292442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10月大型活动保障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6.8726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6.872600万元,增长100%。其中: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16.8726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6.8726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保障及转运规范的科学研究。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2.66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2.660000万元,增长100%。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0年度决算22.66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2.66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10月大型活动保障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04.21534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0.285343万元,增长5.3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89.04317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886829万元,下降2.52%。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抚恤”(款)2020年度决算13.4542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3.4542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当年退休人员死亡抚恤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71797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717972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10月大型活动保障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4,504.92082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635.814823万元,增长57.01%。其中: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2,690.01520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923.611208万元,增长52.29%。主要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同时包含机构运行、干部培训等工作支出。

“公共卫生”(款)2020年度决算1,715.29402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31.252025万元,增长74.31%。主要用于院前急救转运、大型活动医疗保障、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急救知识普及、技能培训等工作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99.51159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9.148410万元,下降16.14%。主要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0.1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10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孝顺之星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486.96424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000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0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900000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80000万元减少0.38000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380000万元减少0.38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2020年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90000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90000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持平。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90000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5.1193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0864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8.03290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41.7433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9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7.3309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5.4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60台,3,077.14054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0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紧急医疗救援中心2020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根据预算情况,做好资金使用计划,合理支配各项资金,使本单位各项业务在资金使用方面顺利进行,促进本单位的业务发展;开展全区急救体系工作,继续深入推进朝阳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开展院前急救科学研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坚决贯彻市区两级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全区院前急救资源,做好疫情相关病例转运和城市安全运行两项工作。继续提升急救呼叫满足率,确保急救站完成站点建设、运行。加大培训力度,练就政治过硬、医术高超、敢于担当的队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基本实现。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2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5.26%,涉及金额921.121925万元,评价结果对项目支出进行有效控制,基本实现绩效目标。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本单位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支出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紧急医疗救援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